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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周休2.5天?人社部回复来了
一周工作四天半
是不是听上去很美好?
近年来,多地区开始试行
4.5天弹性工作制
不过,
今后会被“官宣”推广吗?
人社部答复来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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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社部明确回复:“四天半工作制”
不宜在企业中广泛推行
近日,人社部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中明确指出↓↓↓
进一步缩短工时标准尚不具备现实基础,不宜在企业中广泛推行。进一步缩短我国的法定工作时间标准,需要以经济发展、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为基础,充分考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。
在当前经济形势下,缩短工时会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压力,带来较高的用人成本和负担,影响经济发展。
人社部:现行工时制度符合现实
劳动者每年有120-130天休息休假
同时该标准符合国际劳工组织1935年通过的《40小时工作周公约》和1962年《缩短工时建议书》提出的逐步缩短工作时间至每周40小时的要求,与多数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工时水平基本一致,是一种比较先进和科学的劳动标准。
此外, 劳动者每年可依法享受——
●11天法定节假日
●最长15天的带薪年休假
●每周2天休息日
每年固定的休息休假在120-130天,约占全年时间1/3。现行休息休假制度,已为职工探亲访友、消费休闲等创造了较好的前提条件。
弹性休假落地难
或成为特有福利
此次,人社部尤其强调↓↓↓
近年的相关调查显示,我国能够严格执行目前工时标准的企业比例不高,加班情况较多。目前有的地方推行的2.5天假期,也可能成为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特有福利,社会影响也不好。
放假2.5天
已经探讨了很多次
可谓有利有弊
你怎么看?
来源/劳动报
编辑/董征